中衛仲裁委員會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依法設立的仲裁機構,主要職能是受理國內外平等主體之間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自2016年底成立以來,中衛仲裁委員會遵循獨立、公正、高效的原則,公正、及時的為當事人提供各種人性化服務,尊重并保障當事人的各項權益,注重調解,努力創造和諧的氛圍,力爭做到案結事了,在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方面發揮重要作用。
為進一步提高仲裁公信力,建立一支結構合理、專業均衡,適應多層次、多領域需求的高素質仲裁員隊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及《中衛仲裁委員會章程》等相關規定,擬向社會公開選聘仲裁員?,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范圍
凡是符合本委仲裁員選聘條件的國(境)內外各行業、各領域公開選聘。
二、選聘條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及《中衛仲裁委員會仲裁員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申請擔任本委仲裁員應符合以下條件:
(一)熱愛仲裁事業,公道正派,未被司法機關追究過刑事責任,未受過與從事職業相關的行政處分或行業懲戒,未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二)仲裁員應符合下列基本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公道正派、認真勤勉、注重效率,熟悉仲裁事業,有良好的政治素質;
2.在本行業、本專業內有一定聲望和社會影響力,具有相應的學歷和從事專業工作所需的知識;
3.身體健康、頭腦清晰、思維敏捷、精力充沛,能夠運用信息化系統,具有較強的語言文字表達能力;
4.遵守本委章程、仲裁規則及其他有關規定;
(三)不同行業、專業領域擬受聘仲裁員應分別具備下列條件
1.律師申請仲裁員應當具有法律專業本科以上學歷,具有豐富的民商事辦案經驗,律師執業8年以上。
2.退休、離職法官申請仲裁員應當具有法律專業本科以上學歷,曾從事民商事案件審判或研究工作8年以上,品德良好,業務水平高,專業能力強。
3.法律研究、教學工作者申請仲裁員應當具有研究生以上學歷、有副教授、副研究員以上高級職稱。
4.經濟貿易、工程建設、信息安全、金融保險、知識產權、房地產管理、電力設計施工、規劃設計等專業工作者申請仲裁員應當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且有高級職稱,或從事專業技術工作10年以上,在本行業做出特殊貢獻的專業技術人員。
三、申請方式
(一)本委第一屆仲裁員擬申請續聘為第二屆仲裁員的,根據仲裁員意愿從簡辦理申請手續,請聯系本委仲裁秘書填寫《仲裁員信息登記表》。
(二)符合本公告第二條所列條件,自愿申請首次擔任本委仲裁員的人士,請登錄本委網站(http://www.jackspringman.com/)自行下載“仲裁員申請表”。
1.請于2021年11月10日前完成填報,附電子照片及公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國家法律職業資格證書(或律師資格證書)、法官離職(或退休)證明、高級經濟師、高級工程師、高級會計師證明、研究院(副研究員)證明、教授(副教授)資格證明等其他符合上述選聘條件的證明材料原件掃描件,發送至指定郵箱(zwzcwyh@163.com);
2.請于2021年11月10日前將填寫完整的仲裁員申請表及本人簽字(原件)和其他相關材料一并郵寄至本委或電子掃描件發送至指定郵箱(zwzcwyh@163.com)。如未能通過本委仲裁員資格審查,提交的資料將不予退還,本委將嚴格保密。
四、選聘程序
1.申請。申請人員在期限內提交申請(登記)表,并按要求提供資格資料。填寫好后于2021年11月10日前將紙質申請表郵寄或遞交至本委,電子版發送到郵箱(zwzcwyh@163.com)。
2.資格初審。由本委秘書處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表和相關證明材料進行初步審核。
3.提交本委第二屆仲裁委員會決定。擬聘名單由本委第二屆仲裁委員會審議通過。
4.公示、聘任。在本委網站、微信公眾平臺、法治報紙等渠道向社會公示、 公布聘任仲裁員名單,向受聘仲裁員發放聘書。
五、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0955-7674885
電子郵箱:zwzcwyh@163.com
中衛仲裁委員會秘書處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