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15日,中衛市維護公安民警權益中心(以下簡稱維權中心)、市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人民調解委員會(以下簡稱調委會)在中衛仲裁委員會舉行了掛牌儀式。
中衛市副市長、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董立軍同志,中衛市司法局局長李斌同志共同為維權中心、調委會進行了揭牌,董立軍同志致辭。

中衛市司法局、中衛市公安局、中衛市交通警察局主要領導出席了儀式,儀式由中衛市司法局副局長陳健壯同志主持。中衛市公安局警務監督部、交通警察局、中衛仲裁委員會等工作人員參加了掛牌儀式。

維權中心、調委會辦公地址設在中衛仲裁委員會。
維權中心是我市為維護公安民警、輔警及其家屬合法民事權益的專門機構。維權中心成立后,中衛仲裁委員會將向公安民警、輔警及其家屬提供免費的法律咨詢、宣傳和民事糾紛維權服務。維權中心將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和專業優勢,積極有效開展好民警維權工作,切實維護好公安機關的執法權威和民警合法權益,最大限度地減少和避免公安機關和民警權益受到損害。
近期,我市發生了一起輔警在執勤中被撞受傷的事故,市維護公安民警權益中心靠前介入、妥善維權,為保障該輔警合法權益起到了積極作用。公安工作是一項高危工作,保障民警、輔警及其家屬合法權益,對弘揚擁警愛警良好風氣,維護社會穩定起到了積極作用。
隨著廣大人民群眾的法律意識不斷提高,如何提供依法、合理、公平、便民的調解服務,已經成為法治社會建設的一項重要課題。仲裁裁決文書與法院訴訟文書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能有效緩解交警既當事故責任“裁判員”又當事故糾紛“調解員”的工作壓力。為了解決人民調解員“說了不算”的現實難題,我市成立了市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人民調解委員會,調委會按照“人民調解+仲裁”方式相結合后,作為獨立“第三方”,調解更有助于化解矛盾糾紛,使得道路交通事故民事賠償糾紛有了新的溝通空間,對維護社會穩定,具有極大的促進作用。
董立軍同志指出,維權中心的成立,為公安民警、輔警為全心全意維護社會治安、創建平安中衛提供保障。調委會按照“人民調解+仲裁”方式相結合后,作為獨立“第三方”,調解更有助于化解矛盾糾紛,這標志著我市道路交通民事賠償糾紛領域初步形成了人民調解、行政調解、仲裁調解互相銜接的格局。仲裁作為解決民商事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法律制度,仲裁裁決與法院生效判決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其執行均由國家強制力作為保障。

下一步,我市將繼續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堅持發展“楓橋經驗”的重要指示,和中共中央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于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若干意見》(中辦發〔2018〕76號)精神,大力開展“人民調解+仲裁”相結合的基層糾紛治理“中衛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