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改革的總體部署,近日中價協調解中心與中衛仲裁委員會簽署了《關于推進建設工程造價糾紛調解與仲裁對接的戰略合作協議》,雙方將在業務交流、案件對接、技術支持、仲裁員和調解員的互聘等方面開展全方位深度合作,積極探索適合我國國情的工程造價糾紛的調解與仲裁對接的模式,專業、快捷、高效地將化解矛盾糾紛,推進行業自治,促進社會和諧。
中價協調解中心和中衛仲裁委員會將在堅持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則下開展調解與仲裁對接,充分尊重當事人的程序選擇權,引導當事人正確行使權利,減少當事人解決糾紛的時間和成本。中衛仲裁委員會在審理過程中,經當事人同意后,可以將建設工程合同糾紛案件中涉及的工程造價爭議,委托給中價協調解中心進行調解,在調解協議的基礎上,出具相應的仲裁調解書。中價協調解中心根據當事人的意愿,引導當事人簽訂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將案件引導至中衛仲裁委員會,由中衛仲裁委員會根據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處理案件,出具相應的仲裁調解書或裁決書。
調解與仲裁對接是完善多元糾紛解決機制的具體舉措,有利于工程造價糾紛案件的分流和處理,更加專業、快捷、靈活、高效地化解社會矛盾。下一步中價協調解中心與中衛仲裁委員會還將定期開展互訪和工作交流,開展仲裁員和調解員的互聘,充分發揮仲裁機構管理優勢及全國性行業組織的專業技術優勢,發揮仲裁機構與全國性行業調解組織的合力作用,協同推進并實踐建設工程造價糾紛多元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