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仲裁案件一般開幾次庭?
答:仲裁案件開幾次庭取決于案件的具體情況。
通常來講,仲裁只開一次庭,而且,仲裁庭也只愿意開一次庭,這樣效率更高,當事人的負擔也輕。
然而,如果案件非常復雜,仲裁庭就可能會再次或更多次開庭;如果當事人準備不充分或根據庭審情況需要補充證據,而涉及的問題又需要通過庭審查明,而不能通過書面審理查明,仲裁庭也會考慮再次開庭;如果仲裁庭遺漏影響裁決的主要問題,仲裁庭可能也會考慮再次開庭。
另外,在有些特殊情況下,仲裁庭也會考慮再次開庭。
例如,被申請人缺席第一次庭審,然后又要求再次開庭。仲裁庭為了保障被申請人的程序性權利,有時也會考慮再次開庭,特別是被申請人有合理原因缺席第一次庭審。
總之,絕大多數案件只開一次庭,極少數案件會開兩次庭,開兩次以上庭的案件屬于極特殊情況。